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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24 10:54:44
娄底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产品管理人、销售机构及保理公司 公开选聘项目选聘文件

娄底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产品管理人、销售机构及保理公司

公开选聘项目

 

 

 

 

 

 

 

招标人娄底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3

 

第一章 选聘邀请

    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娄底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确定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及保理公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娄底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及保理公司选聘项目     

二、招标方式:公开选聘

三、招标范围:

娄底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及保理公司选聘 

四、招标内容:

娄底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及保理公司选聘项目通过公开选聘方式择优选聘入围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选聘响应人参与本项目选聘活动。

五、服务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本次产品发行文件的编制、报批及发行工作、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工作、承销及发行上市工作、专项计划存续期管理工作以及公司提出的相关工作内容。

六、项目费率

按发行额,本项目总费率不高于发行总额的0.47%/年(不接受恶意低价)。本次费率包含专项计划管理费、承销费以及保理服务费,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不含资信评级机构等费用。

七、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八、计划完成审批时间∶自选聘结果公布之后一年内

九、选聘响应人资质

1、选聘响应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选聘响应人中证券公司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比选的记录。

4、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必须含证券公司和保理公司,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项目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中任一成员不得再对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娄底控股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娄底控股承担连带责任。

5、产品发行规模及期限:本次专项计划拟储架发行的产品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每期期限不低于1年。(最终发行数量及期限以有权审核的交易所的最终批复或备案为准)

十、报名、获取选聘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的选聘响应人可于202348下午5点之前将前述“九、选聘响应人资质”1-2条所要求的材料(加盖公章)发送至规定的邮箱995347041@qq.com,待工作人员审核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其出具报名成功通知,选聘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意向选聘响应人的指定邮箱。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选聘的,各选聘响应人需分别提交上述文件。且需单独提交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选聘的声明(格式见下文),待工作人员审核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分别向联合体成员出具报名成功的通知,选聘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意向选聘响应人的指定邮箱。

 

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声明

                 

经研究,        (选聘响应人)决定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以联合体形式申请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的选聘。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                     (各方公司名称、地址)。

二、         (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选聘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选聘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选聘,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娄底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声明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选聘响应人:

                               日期:             


十一、选聘响应文件递交

    1、提交选聘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48日下午5,所有响应资料必须密封并由选聘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至湖南省娄底市建设街建设大厦6楼,过时不再收取。

2、未得到招标人发送报名成功通知的选聘响应单位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选聘响应文件,均不予受理。

3、届时请选聘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十二、评审时间和地点

1、评审时间:2023411日上午9

2、评审地点:湖南省娄底市建设街建设大厦5楼会议室。

3、评审方式:2023411日上午9,开始进行资格审查会议,确定符合条件的团队;经招标人组建的评委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团队资料进行评分,由评委按照得分高低当场宣布评审结果及提交报告,评审结果通过邮件发送至成交单位。

十三、特别说明

选聘响应人登记时应确保公司近三年无被监管机构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记录等资格要求,若选聘响应人最终提交的选聘文件或者招标人通过公开渠道核查后确认选聘响应人不具备对应资质的,招标人有权对其作废标处理。请各选聘响应人审慎参与,任何选聘响应人完成报名登记均视为接受本项要求。招标人有权视公司融资计划调整或市场变动情况随时选择终止本项目,对选聘响应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四、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招标人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娄底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娄底市建设街建设大厦6

  编:417000

联系人:禹迪

  话:18373819950

  箱:995347041@qq.com